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预计至3月底全国取消或延期的演出场次约900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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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13:46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财税体制不能发挥了政府的积极性,却打压了市场和个人的积极性。
库兹涅茨(1971)把人口数量作为大国的初始特征,并把人口数量达到5000万人的国家称为真正大国。我们选择的经验对象,即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和美国,人口数量均在1.45亿人以上,居世界前9位。
由于资源规模大和市场规模大,从供给和需求方面为产业规模的形成提供条件三是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为此,应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导向的中央地方财税关系,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尽快形成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制度约束。为想创业的人提供空间,为有创新想法的人提供平台。推进经济转型,必须使地方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
从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未来2—3年,应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有谬误的东西,固然对人对社会可能有危害(例如关于存在中国模式的谬论),但事先对公众来说是不清楚的,只有通过公开的争辩,举证,其有害性才会为公众认知和接受。
序言中的白纸黑字,明确记载了中国人民已为民主自由进行了百余年的奋斗。而希腊在短短几百年中在人类几乎一切思想领域的进步至今使人惊讶不已,我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体的不同带来的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不同态度。古埃及从建第一个金字塔到建成最大最美的金字塔,用的时间其实不长,说明社会当时的进步还是快的,但之后的长时期中几乎停止不前。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再一种更好的角度就是真理是看不见的,所以没有谁能肯定他绝对掌握了真理,只有允许不同的人去自由举证证明他的理论、结论,才可能保证人类能够尽可能地逼近真理,所以,不能监管思想市场。我更同情哈耶克的古典自由学说,这就意味着,从维护真实自由的角度,必须对民主持保留或怀疑的态度。
至于谁应监督思想,科斯虽提出思想市场假说,据我的知识,这一假说却出自奈特1942年论文或更早。之所以说它已不新鲜了,是因为,知的自由、说的自由,以及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实际上早已写进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且在历次《宪法》中都有。其主要原因是,在商品市场中,买卖双方信息常常不对称,消费者往往缺乏选择能力,一些厂商则常常会利用这一点作弊,并会运用垄断力量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为,按照芝加哥另一个经济学家迪莱克特的一些见解,科斯进一步解释道,自利和自尊往往使那些来自知识分子的思想市场管制者夸大他本人所在市场中的重要性,结果,当知识分子中的很多人把自己视作为就是在做[思想市场的]管制工作时,他们认为别人应该受到管制的想法就很自然了。
在《宪法》序言一开始,也有这么醒目的一段话: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之所以说诗人弥尔顿的话今天有还现实意义,是因为,谁来管制思想管制的问题现在又凸显出来了:难道一个或几个公民的自由,可以不受限制?可以任意凌驾于其他公民的自由之上? 概言之,谁来规制媒体管制?谁来赋权思想管制?看来是应该讨论讨论的话题。为什么应该是如此?这种观点认为,在商品市场中,政府有能力进行管制,且动机纯正。因而,一旦政府在商品和劳务市场的管制缺失,一些败德厂商可能会不以增进公众利益的方式行事。
贯中 在 2010年11月17日 上午5:35 进入 韦森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思想管制 。所以,是自由言论导致民主体制,还是民主体制导致言论自由,对我来说,因果关系并不清楚。
古典时期的雅典和较早时期的埃及就是恰好相反的例子。这一点,柏拉图也有类似看法。
顺着丁丁的思路再谈一点想法。从交换的角度看,思想是不用金钱这样的中介的,而且像志武说的,一般是主动免费地向人提供。法国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实际上这可能反而让真理部觉得监管思想是符合市场逻辑的。在这篇文章中,科斯还提出这样一个看法:即使思想市场的管制者是知识分子——即也是一个思想生产者——出身,也于事无补。譬如,现行《04宪法》第三十五条,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明文规定。
另外,关于科斯所说的商品市场与思想市场的差别,我没有看过他原文,但是,你谈到的商品市场必须监管,或许太绝对,因为事实上在原来的传统社会商品市场没有监管,但问题虽然有,不一定到崩溃的地步。不过,这是我的判断,其他人也许会有不同标准。
控制言论和出版自由,恰恰剥夺了获得真理的必要条件。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演变,这种居于统治地位的认识的局限会逐渐显示出来。
我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揭示别人的错误,或宣扬自己的正确,以获得最大的受众。由此想到,科斯对思想的交换用市场来比喻是否妥当的问题,我因为没有看到他的原文,只能谈一点自己的不成熟看法。
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理,任何权力都必须要有制衡。弥尔顿发现,对思想市场的管制,更可能压制的是真理而不是谬误:如果要禁止,没有什么比真理本身更可能被禁止。奈特预言,一个民族可能达到何种程度的文明,取决于那里的民众可能认同何种精英以及那些精英可能容忍何种对话。弥尔顿300多年前说的这话,国人今天读来也许并不感到新鲜了,但这句话无疑有些现实意义。
可是,由于商品一般有形、有色、有味,其物理特征也比较好测度,一般商品市场在买卖两方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要比无形的金融市场、思想市场上要轻,服务品、金融品、思想品都无形无色无味使得这些交易存在更多行骗空间,所以,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来谈论为什么商品市场要监管而思想市场不该监管,可能难以在逻辑上自洽。当然今天的商品市场范围与受众大大扩大,所以潜在的社会危害很大,监管的理由比以前多了。
祝好 丁丁 在 2010-11-16,下午7:24 【附录四】文贯中教授再补充评论 谢谢丁丁的考证。所以,自由发表和自由争论是获得真理的必要条件。
贯中 2010/11/15 【附录三】北京大学汪丁丁教授评论 诸友对韦森的评论,我理解,但对科斯的信息不对称理据,我也希望诸友溯源至西方政治思想一个重要传统,由芝加哥政治学派领袖施特劳斯明确表达为:真理不应该让大众知道,否则就是危险的。志武 2010/11/15 【附录二】美国三一学院文贯中教授的评论: 韦森和志武 文章的主题思想,我是坚决支持的,但志武的评论很到位,很有启发性,我很同意他关于逻辑必须自洽的观点,用信息非对称的理由似乎会导致必须加强管制的结论。
在每一时点上,总有一些人们,特别是精英们,以为达到了终极真理,一些因这样的带有极大局限性的‘真理而获得权势的精英们便会试图控制话语权,以为可以统一别人的想法。照这种观点看来,在思想市场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如果政府试图管制思想市场,抑或是无效的,抑或动机不良,因而即使政府实现了预期的管制目标,也不受人们欢迎。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谁来管制思想市场的管制者?这是一个不可或缺和绕不过去的问题,但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了,尤其是在我们国家。但是,自利和自尊的混合,使他们自以为别人都应该受到管制,而自己却不应该受到管制。
既然没有责任,既然是收受方自愿,就用不着权力部门的监管。当然,如果实在要用市场逻辑来谈,思想是不需要付价钱的,在思想生产者、销售方跟买方之间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关系,所以,思想消费者是基于完全的自愿、没有付出报酬给生产方,思想提供方也因此没有具体义务和责任。
英国光荣革命的成果,法国知识分子仿效,出现了红色恐怖,博兰尼评论:政治艺术极大程度是隐秘知识,学不来的。思想市场的长期管制,往往使市场的生产者和参与者忘记了管制者本人的合法性和权力来源问题,而只是注重和抱怨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评这,说那。
在全球化加速进行和信息已经网络化的21世纪,读到十七世纪英国诗人弥尔顿的这段话,你会不拍案叫绝?。这是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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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唯一能够让央行稍展愁眉的是,7月份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13.5%,大幅低于6月份的14.7%,这也暗合其一直以来认为"货币供应量过高"的观点。
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说到底是经济实力问题。
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我们拿什么安置这些人。
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回头再看,邓小平同志当时提出的目标实在还是太过保守了一点,中国经济不仅翻了两番,而且在1978—2007年的29年间,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达到9.7%,比7.2%高出了2.5个百分点。
中国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无论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都增长很快。